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非银行机构重组须坚持三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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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47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闫立良 近日,中国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在四川调研时强调,银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监管工作。 刘明康指出,非银行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一支生力军,是混业经营的实验平台,大有
刘明康说,信托公司的主业是投资银行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不能负债经营和发生关联交易,自营和代客业务要严格分开,自营业务只能使用自有资本金,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财务公司主业是为集团提供理财服务,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的特色,但需要加强管理,关键是做好信息披露;租赁公司主业百分之百是银行业务,一定要做好五级分类、提足拨备、充实资本,强化资产管理。 刘明康强调,非银行机构重组必须坚持三条标准:一是要引进合格的管理者和经营团队;二是要有新的股本金注入,同时原有股东必须缩股承担投资风险;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控机制,不能搞形式上的重组,换汤不换药。监管部门要坚持原则,不能降低条件。 刘明康指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绝对不能将机构变成大股东融资的工具;切实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禁假手证券公司从事理财投资业务;严格担保管理,切实防范担保风险。 刘明康表示,银监会高度重视查处非法集资工作。他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准确界定和区分正当的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化治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