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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非法集资有所抬头蕴藏风险不容忽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22: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张建平) 银行信贷发放更加审慎以后,非法集资行为有所抬头,而且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蕴藏的风险不容忽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四川调研时作上述表示。

  刘明康说,银监会高度重视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并将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金
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强化与专业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要准确界定和区分正当的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此同时,银行业要加快金融创新,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投资理财产品和高效的融资服务。

  在谈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时,刘明康说,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一支生力军,是混业经营的实验平台。

银监会正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批准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指导其引进专业人才队伍并吸引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增资入股。

  刘明康提出了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组的三条标准:引进合格的管理者和经营团队;要有新的股本金注入,原有股东必须缩股承担投资风险;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控制机制,不能搞形式上的重组,换汤不换药。“监管部门要坚持原则,不能降低条件”。

  刘明康认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源头在于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有效的公司治理和良好的信用环境。因此,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绝不能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变成大股东融资的工具。

  刘明康说,非银行金融机构要立足自身特色,找准市场定位,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信托公司的主业是投资银行业务,受人之托、代人

理财,不能负债经营和发生关联交易,要严格区分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自营业务只能使用自有资本金,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财务公司的主业是为集团提供理财服务,发挥好“现金池”作用,在做好结算的同时可适当开展互通内部资金有无的业务,增强资金管理职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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