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将继续承办115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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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9:27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卓尚进报道 中央部属高校2006-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今天在北京举行。教育部部长周济与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签署《配合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面合作协议》;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与中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岳毅签署《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根据新签订的合作协议,中行将在今后4年中继续承办115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为这些高校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操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44.1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21.1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30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90.9亿元。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致辞中说,自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新增审批贷款学生32.2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43.5亿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获得贷款在校学生数占全部在校学生数的平均比例达到了15.4%,学生的贷款需求基本得到了满足。 中行行长李礼辉在致辞中表示,截至2005年底,中行助学贷款余额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首。在确保做好对贫困家庭学生服务的同时,全面加强对115所中央部属高校的金融服务,为各大高校量身定做“一揽子”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存款、代理、融资、理财等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广大高校的理解与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