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合规管理职能 备战股改农总行合规部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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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2:5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以升 发自北京 昨天农行一位高层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6月29日农总行下发文件将总行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与合规部”,增加全行合规管理职能。此前在6月26日,审计署刚刚公开农行2005年审计情况。
“农行党委6月中旬就通过了这个决定,目前已经在部门内成立了合规管理处,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农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王醒春告诉记者。 实际上农行在合规管理上的探索还要更早。王醒春透露,在2004年10月农行全行法律工作会议上提出探索合规管理之后,2005年7月农行正式在上海分行、广西分行、四川分行、深圳分行与总行信贷管理部、国际业务部,推出“合规经理制”试点。 合规管理处处长杨玉玲对记者透露,试点将在今年9月份结束,随后将在全行范围内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农行的海外分行。农行香港分行最早已于2004年7月成立法则部,负责处理合规管理以及法律事务。 王醒春还称,合规管理是农行自身为股份制改革所做准备工作的重要一项,推进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要与农业银行的改革进程相适应,积极地把合规管理纳入到农行股份制改革的工作中去。 目前三家股改国有银行中行、建行、工行都已经成立了合规管理部门。其中中国银行是在2002年初将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与合规部,同时设立首席合规官。建行曾在2003年初在总行法律事务部设立合规处,2005年8月在总行成立合规守法委员会,并新设独立的合规部。工行为适应股改要求,在2004年财务重组之前设立“内控合规部”,负责内部控制、常规审计、合规管理事宜。 另据记者了解,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均组建了法律与合规部。 王醒春最后表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明确规定,银行的合规部门应该具有独立性,但现在我们还做不到。不仅现行的组织结构不允许,而且现行工作管理和业务流程也与合规经理制的制度存在一些冲突,需要整合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而先试点摸索经验再全面推开的思路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