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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手续费不得乱立名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0:1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3日讯 记者辛红 10月31日以后,消费者在通过银行购买投资连结类保险产品、万能产品时,要注意看销售人员是否有从业人员资格证。近日,为避免误导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手续费恶性竞争,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银行代理保险是指由银行来代理销售保险,由于银行网点渠道的优势,银行代理已经
成为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特别是对于寿险公司,银行代理实现的保费收入已经占总保费的1/3。

  但银行保险规模虽大,利润却趋薄。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手续费恶性竞争,费率水平超过保险公司可承受范围,银行代理利润微薄甚至无利可图;二是手续费支付方式不规范,存在账外暗中向银行代理机构、网点及其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各种费用的行为;三是部分网点仍然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如片面夸大投资性产品的投资收益水平,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等。

  通知要求,除了手续费之外,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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