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对贫困地区的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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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9:1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吴迪报道 应当采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给予什么样的政策来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使贫困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形成合力,真正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的互利双赢?带着这些问题,6月27日至7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务院研究室、银监会、扶贫办六部委组成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问题调研组深入四川省甘孜、阿坝两个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就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调研。
调研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调研中指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村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靠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体制上的变革,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当前中国要想解决经济发展中二元结构的矛盾,农业要上一个新的台阶,惟有依靠金融、科技和农村生产制度性变革的推动。农村的发展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适合农村自身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对贫困地区的服务。 对于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吴晓灵说,中央投入了1600多亿元资金来支持全国农信社的改革,农信社经过改革,总体面貌和增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特别是在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地区,不能充分满足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信用社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要使经济加快发展,要使农民脱贫致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要研究如何借助改革的力度转换机制,因地制宜地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为此,贫困地区农信社需要加快产权制度转变、加大机制转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经营水平进而提高盈利能力,按照分类指导、逐层推进的原则,形成适当的规模经营层次,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信贷员的管理,提升贷款的质量,实现进一步发展。 就解决贫困地区农信社的现实问题,吴晓灵提出,要有制度上的创新和构建一个功能互补、资源整合的金融体系。贫困地区要想发展起来,地方政府首先要选准项目,找好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当地的客观情况发展适合本地的项目,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其次地方政府还要下大力气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和信用环境的培育,使以信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让一个地方真正形成借钱要还、遵守信用的好氛围和好环境,并切实采取措施帮助银行收回贷款,使银行的资金敢于投资到欠发达地区。第三要探索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使用的有效方式。可以利用财政资金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帮助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分担部分风险,用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金,增加社会资金的投入。她最后强调,农村信用社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权责利完全对称和能有效管理、收回贷款的运行机制。只有建立起这种机制,把信用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使贷款的可收回性大大增强,农信社才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长期以来,因受自然环境制约,甘孜、阿坝两州整体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也极不平衡,农村金融出现机构萎缩、资金需求矛盾突出、支农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农信社更是面临人员少、亏损大、经营难以为继的窘境。针对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甘孜的崇山峻岭到阿坝的广袤草原,调研组成员不辞辛劳,通过与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开展座谈讨论,走访农村信用社,进入农户家中实地考察,更为全面而直观地了解了贫困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和当地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重点考察了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发展,并就农村中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定位及发展方向问题进行了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