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严查票据风险 发生大案银行主要领导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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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 00:44 新京报 | |||||||||
银监会严查票据风险,将选择重点区域进行票据检查 本报讯 (记者 张诚) 针对目前依然高发的银行案件态势,银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票据方面的操作风险,尤其要防范内外勾结、伪造和克隆票据。
严防内外勾结、伪造和克隆票据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在系统内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检查,重点检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质押等业务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尤其要防范内外勾结、伪造和克隆票据、“假作废,真盗用”、“大头小尾”等重大风险。银监会也将选取重点地区和机构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抽查。 后果严重要上追两级领导责任 在责任追究上,银监会要求进行“双线问责”,严格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追究业务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失职责任;对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上追两级领导责任。此次交行沈阳一支行发展案件,就直接导致了交行沈阳分行行长离职,被认为就是所谓“追两级”制度的启用。 同时,监管部门还要求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发生大额和性质严重案件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先行引咎辞职,视案件结果再行处理。 银监会要求,发生大要案及案件频发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坚决撤换,不得易地同级任职,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要调离、降级使用或免职,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和落实案件报告和移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