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改引资开启对内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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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9: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FN记者 卓尚进 编者按:从中国银行由香港成功上市到内地即将上市,联系到去年的建行,未来的工行、农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工作在两年多时间内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充分报道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的最新成果,辨析和廓清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过程存在的某些疑虑和分歧,更好地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工程,本报特推出“金融热点评说·创新完善国有商业
6月18日,社保基金180亿元入股工行;6月12日,中国银行的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说,将以战略配售方式向14家境内“A股战略投资者”配售39.6亿元股票。这些最新事实表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引资”思路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即从前一阶段单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外资本,转变到外资内资同时引进。 股改“引资”进入战略新阶段 迄今为止,已有三家国有商业银行成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建行在2005年6月至7月先后引进美国银行和新加坡淡马锡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中行在2005年下半年先后引进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亚洲金融、瑞士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四家战略投资者;工行于2006年1月27日成功引进高盛投资团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引资”之前的股改阶段,建行在成立股份公司时除了中央汇金公司这家国有控股股东外,还有上海宝钢等3家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发起成立股份公司,中行是由中央汇金公司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公司,而工行是由汇金公司与财政部对等(各持50%的股份)发起成立的股份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在重组设立股份公司阶段,除建行有国有法人资本进入股份公司外,其他两家国有银行资本都是国家资本。而在“引资”阶段,三家国有银行都是清一色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外资本,没有国内战略投资者和本国资本或民族资本包括民营资本进入。 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方案的设计初衷,之所以重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是想达到三个目的:一是为了引进境外资本,改善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二是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转变经营机制,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三是提升银行市场价值,尽快实现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 从个案看,建行和中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分别在约3个月和9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在境外IPO和在香港市场上市的目标。这表明,国有银行的这种“引资”安排,的确容易得到境外投资者的市场认可,便于在境外市场发行上市。至于前两个方面的目标,由于三家国有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时间还太短,暂时还不能看到明显成效。不过,三家国有银行与各自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正在实施战略合作协议,这两方面的效应今后将会渐渐显现出来。因此,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这种安排及其产生的积极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凡事都有利有弊。 中行发行A股之前,记者采访过的金融专家和一些投资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外资本,寻求到境外市场上市,使得国际上各类投资者分享了国有银行成长发展的成果,然而,国内投资者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及中国老百姓却不能投资国有银行,不能享受到其成长带来的较高回报,显然有失公允。众所周知,国有银行的成长是与国内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以建行为例,建行自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市场上市后,到今年3月24日,其收盘价格为3.55港元,相对于上市首日收盘价格2.35港元已上涨了51%。按照这一价格计算,分别以1.155元人民币和1.195元人民币入股建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分别持有191.35亿股和132.12亿股,至3月24日二者的股票市价总值分别达到679.29亿港元和469.03亿港元,账面投资回报率分别达到218.2%和207.5%。境外投资者由此享受到的投资收益的确是够高的。 对此,一些投资者表示:对于境外战略投资者享受到如此高的投资收益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这是其作为战略投资者应有的回报。但是,由于"制度安排"建行和中行到香港上市,使得内地拥有15万亿元人民币储蓄的广大存款人和投资者却不能参与到建行和中行股票的购买和分享其投资回报,这是令人遗憾的,也是对所有投资者的不公平。 如此看来,中行登陆A股市场,并将引进一批境内投资者和一定规模的本国资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状况,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引进内资是战略新思维 最初,在设计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方案和"引资"方案时,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内民营企业实力弱小,不具备投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此外,一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银行治理与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技术,与当初国有银行利用外资为引进现代银行管理制度初衷不相吻合。 而事实上,国有企业参股国有银行已有建行个案,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中国长江电力公司3家国有大型企业在2004年9月以发起人身份参股建行股份。在国有大型或超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群体中,除了这3家国有大型企业外,还有一大批具有综合实力不亚于这3家企业或与之相当的国有企业,如石化行业的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电讯行业的中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一大批国有企业"航母"或"旗舰"。实践表明,国有企业不仅具有在国有银行成立股份公司时投资参股的愿望和能力,而且在"引资"阶段亦是如此。 那么,民营企业的情况如何呢?在今年"两会"期间,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和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刘永好。 他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股改过程中,如果适当引进国内资金和不同类型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资本,或许这是好事。他表示,其实参股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是单一的民营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联合投资体,或者还有其他方式。 记者采访过的其他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高管人员也表达了与刘永好相同或相近的观点和愿望,希望政府能给他们一个政策许可和平等待遇,能有机会参股或投资国有银行。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表明,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民营企业(私营和个体企业)占全国各类企业的总数将近90%,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就业人数占到城镇全部就业人口的约70%左右,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GDP已经从1979年占全国GDP的不到1%增加到超过国家GDP的三分之一。因此,近年来,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 中行发行A股,表明国有银行股改"引资"进入战略新阶段,更表明了国家坚持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 但愿从现在中行回到内地发行A股开始,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过程中,更加注重引进境内投资者和本国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