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证实巨额骗贷案是严重违规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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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7:2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9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黄庭钧、徐寿松)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6日播发的《银行是怎样沦为豪宅“房东”的?》报道,披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巨额虚假个人住房贷款事件的调查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浦东发展银行9日发布公告,并召开情况通报会,证实了这起发生在该行上海陆家嘴支行的巨额“违规二手房按揭贷款案”,是一起严重违反制度和规程的风险贷款事件。
9日上午,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沈思在情况通报会上称,根据检查和审计,这是一起“支行严重违反总行、分行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引发的风险贷款事件”。违规操作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将贷前调查外包给外部机构,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违规凭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收件收据进行放款,贷款审查审批不严;三是抵押权证未按规定及时入库,贷后管理严重缺失。” 沈思分析说,之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违规事件并非偶然,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反映在:“一是未处理好拓展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关系,片面追求规模,忽视贷款风险,支行内控管理意识薄弱;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监督、约束机制落实不到位,内控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及时揭示和防范风险。” 在谈到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时,沈思表示,目前正按照该行“有关问责制度,从整个操作流程各环节和各管理层次进行责任认定,将根据问责结果,对各个层次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在媒体的舆论监督下,浦发银行这起重大违规事件,终于有了一个“虽显迟到、但较全面”的信息披露。但作为一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多年,并早已引进花旗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公众持股银行,浦发银行在事件发生半年时间里,为何一直没有进行任何信息披露?对相关当事人的问责和处理情况也语焉不详?浦发银行究竟还有没有、有多少应该披露的信息而没有披露呢? 在9日的情况通报会上,这些已引起媒体记者的质疑。然而,董事会秘书沈思在照本宣科地读完“情况通报文稿”后,随即匆匆离去,没有给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多的交代。 据记者目前已经掌握的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南京、深圳、北京等地都还存在一些或大或小的违规事件,记者将进一步追踪调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