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将与国家开发银行展开全面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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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07: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5月30日电 (记者 邹兰) 渤海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30日在天津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将在客户、产品、信息资源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携手合作。 根据《全面合作协议》,渤海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将着力在间接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委托管理资产业务、代理结算业务、金融债券承销业务、拆借业务等领域展开广泛的合作,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机构与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期合作的途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渤海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此次全面合作,是双方在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通过优势互补,加强横向联合,提升金融整体竞争力的有益实践,有助于促进双方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新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行设在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在积极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很注重与商业银行合作,发展管理资产和管理资金业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开发银行进行市场建设的领域。近几年,国家开发银行已逐渐确立了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贷款投放导向银行的地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