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盎 11日上海报道
央行上海总部日前发布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6年修订)》(下称《指引》),再次将房地产业列入“审慎类信贷之中。
《指引》分为信贷投向支持类、审慎类、限制和禁止类等三大类。
审慎类主要是对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的行业和企业,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蕴含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指引》另要求沪上各商业银行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问题,严控不符合政策导向、风险集中度较高的房地产贷款需求;对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在建项目,尤其是有多头贷款的项目,要积极协调,妥善处理。
限制和禁止类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上海市淘汰劣势产业“十一五规划和央行制定的信贷政策法规,对列入限制类、淘汰类、非鼓励类和禁止类的行业与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
同时,央行上海总部要求上海市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指引》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的信贷投向分类政策,坚持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正确处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合理增加信贷投放,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和推动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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