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家金融机构开办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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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4:43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李倩 本报讯 日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等46家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从4月28日起正式开始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
此次获准开办小额质押业务的机构为工行、中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北京银行、哈尔滨商行、南京商行、银川商行、东营商行、石家庄商行、济南商行、青岛商行、广州商行、南昌商行、包头商行、东莞商行、烟台商行、乌鲁木齐商行、郑州商行、焦作商行、洛阳商行、临沂商行、绵阳商行、株洲商行、威海商行、天津商行、德州商行、廊坊商行、苏州商行、衡阳商行、唐山商行、湛江商行、江西省农信社联合社、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合肥市区农信社联合社、濮阳市城市信用社、周口市城市信用社、天津农合行、邵阳市城市信用社、廊坊市城郊农信社联合社、衡水市城市信用社、东莞市农信社、厦门国际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 此外,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还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了《自动质押融资主协议》,并将于5月9日正式开办此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