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一季度发案55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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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01:55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傅春荣 北京报道 涉案金额5.63亿元百万元以上案件15件 记者从中国银监会获悉,一季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总数下降,共发案件55件,是去年以来总体案件数量最低的一个季度。
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发案还呈现几个下降:大案数量下降,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为15件,也是自去年以来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最低的一个季度;涉案金额下降,涉案金额5.63亿元,同比下降6.4亿元;案件风险金额下降,风险金额4.5亿元,同比下降3.86亿元;新发案件比率进一步下降,百万元以上案件中,新案是下降的;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数占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数比重下降,为32%,比去年四季度下降2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中国银监会日前召开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讲话中强调,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小案件仍时有发生,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巩固成果的基础比较脆弱,案件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想认识还未真正到位,经营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内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脆弱,监管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蒋定之表示,各级监管部门和各国有商业银行要扎实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面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二是全面落实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制度,逐条狠抓落实,各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效解决部分基层分支机构管理薄弱的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把防范案件的第一屏障切实建设好。三是深化内控建设,加快改革步伐。重点要抓紧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业务流程再造和机构扁平化改革,构建有利于案件防范和管控的内部集中管理体制。四是认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加大“问责”落实。五是要努力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高度重视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六是要提高监管的整体效率,创新监管制度和手段方法,提高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