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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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02:51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闫立良) 近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巩固成效,明确重点,狠抓落实,促使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一季度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案件总数下降,国有商业银行共发案件55件,是去年以来总体案件数量最低的一个季度。二是大案数
蒋定之指出,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无论是各级监管部门,还是各国有商业银行,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小案件仍时有发生,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巩固成果的基础比较脆弱,案件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想认识还未真正到位,经营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内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脆弱,监管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蒋定之强调,各级监管部门和各国有商业银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扎实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面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二是全面落实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制度,逐条狠抓落实,各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效解决部分基层分支机构管理薄弱的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把防范案件的第一屏障切实建设好。三是深化内控建设,加快改革步伐。重点要抓紧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业务流程再造和机构扁平化改革,构建有利于案件防范和管控的内部集中管理体制。四是认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加大“问责”落实。五是要努力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高度重视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六是要提高监管的整体效率,创新监管制度和手段方法,提高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