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银监会许可经外国机构交易外汇不受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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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0:5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柴宴宾) 最近,有一些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会、培训等方式,向我国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为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我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银监会发布公告说:未经中国银监会许可,任何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宣传、推介外汇交易业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服务;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网络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参与此类活动时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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