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境外合格战略投资者的五项原则和五个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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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0:49 新华网 | |||||||||
[唐双宁]去年,银监会提出引进境外合格战略投资者,除依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管理办法》外,还应坚持五项原则、符合五个标准。 这“五项原则”是:一、从国家利益看,要保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二是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按市场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三是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
“五个标准”是:一、战略投资者在中资银行中投资占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战略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必须在3年以上;三是在参与机制方面,战略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向中资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四是战略投资者必须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必须有成熟的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五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也避免造成市场的垄断,有商业银行背景的战略投资者最多只能投资两家同质中资商业银行。 2006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五项原则和五个标准对中资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审核。同时将密切关注中资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后的有关战略合作计划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并密切跟踪战略投资者对中资商业银行的股权持有情况。同时,我们将继续推进中资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