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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拿出案件治理成绩单 刘明康称任重道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5:5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铭

  北京报道

  2006年3月1日下午1点半左右,各主要商业银行行长及各地银监局局长行色匆匆走进银监会,参加在这里举行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从去年2月5日银监会启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这已经是第八次召开这样的会议。这次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银监会通报了2005年案件有关的分析数据和发案特点,案件专项治理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也将在这次会议上揭开谜底。

  银监会在会上提示参会代表,下一步案件防范的重点有两大领域:一是要防范对银行的抢劫、诈骗和盗窃案件;二是要防范在银行不良资产二次剥离过程中发生的案件。

  涉案金额略降0.77亿元

  这次会议的议程有三项:首先是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通报2005年银行业机构案件的情况;然后是6家机构做发言,包括两家国有商业银行、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家省级农信社联社和国家邮政储汇局;最后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讲话。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说,2005年银行业机构共发生案件1272件,涉案金额54.1亿元,略降0.77亿元。涉案金额基本保持不变的原因在于“一增一减”——外部对银行的盗抢、诈骗案件增加了9.16亿元,而内部人员的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减少了9.93亿元。

  与往年类似,2005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依然是案件的高发区。去年四大行发案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双上升,发案数量由389件上升到476件,涉案金额由11.44亿元增至25.31亿元。四大行案件自查发现率也低于整个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政策性银行中,只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发案,其他两家银行没有案件。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则表现出大幅下降,发案最多的是广东发展银行,并列第二的是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情况相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案数量则表现为大幅上升。

  在所有银行业机构发生的1272件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发案595件,比上年增加了201件。银监会还在会议上公布了按省排名的农信社发案情况。

  蒋定之最后还通报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案件情况。这些机构的市场份额不大,因此案件数量都相对较少。

  专项治理年的成绩单

  2005年2月5日,中、农、工、建、交5位银行行长被紧急召进银监会,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对银行案件的重要批示,通报了一些商业银行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就此拉开了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的序幕。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把2005年称为“案件专项治理年”。

  经过一年的案件专项治理,中国银行业的案件高发趋势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位与会人士透露,2005年第四季度发案数量比第三季度增加了18件;第二个证据是,第四季度当年新发生的案件与陈案数量基本相同,全年新发案件占总案件的38%,这说明新发案件的数量仍在增长,第四季度新发案件增长很快。而且,从案件发现渠道来看,第四季度银行自查发现的案件有所减少,当季案件自查发现率比第三季度下降8.31个百分点。

  但大多数参会人士认为,案件高发势头已经得到了初步控制。持这种观点的人士给出的理由是,2005年第四季度虽然案件数量比上季度上升,但涉案金额却比第三季度下降,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亦均比上季度有所下降。他们分析,这是由于很多案件在做案初期即被发现和制止,使案件的涉案金融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案件专项治理取得了成效。

  对2005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银监会给出的总体评价是:“成效是显著的”。刘明康在讲话中认为,通过银监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健全,案件风险管控不断加强,一些潜藏较深的案件已经被大量发现,各行的操作风险隐患正在逐渐减少。

  下一步:紧盯两大风险点

  令银监会感到满意的是,虽然去年案件有所暴露,但大量历年陈案相继被发现,这对金融体系的长治久安大有益处。

  2005年,银监会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部署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并建立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度,按月分析,按季总结。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也分别成立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案件专项治理负责人与银监会专线沟通,开展业务大检查,严肃查处已发案件。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是去年银监会对案件治理工作的特点之一。蒋定之在会上通报说,去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涉案人员1466人,其中处理金融机构高管305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065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1677人,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44人。

  “案件治理仍然是今年银监会重点抓的工作之一。”银监会有关人士说。

  知情人透露,在这次会议上,银监会提出了下一步案件治理工作需要关注的两大重点领域。一是外部人员对银行的盗抢案件。2005年以来,外部人员对银行的抢劫、诈骗、盗窃案件不断上升,涉案金额上升了9.93亿元,前不久银监会还专门发文件提示过各有关商业银行注意盗抢风险。因此,下一步银监会将重点防范这种外部人员作案的案件。第二个案件防范的重点是银行股改清产核资和二次剥离过程中的案件。银监会认为,在银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由于时间仓促,存在诸多漏洞,犯罪分子可能会混水摸鱼,有可能曝出大案要案。

  刘明康在讲话中告诫参会的金融高管,必须充分认识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下一步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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