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表示入股中资银行上限年底仅具税收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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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1:39 第一财经日报 | |||||||||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届时对外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自由度将不再有约束力 本报记者 冉学东 发自北京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中美经贸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目前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如要享受中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入股总比例不能超过25%,单个外资不能超过20%。到2006年底
吴晓灵认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尽管这几年的业务增长比率高于中资金融机构,但其占全国银行业的份额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据了解,截至2005年12月,中国内地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从而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8个增加到25个。另外,有25家外资银行向20家中资银行投资入股。 吴晓灵表示,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引入战略投资者主要目的是引入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是为了促进中资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在市场竞争中,中资金融机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外资金融机构也在中国的不断开放中得到了发展。 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上限的问题,最近因为广东发展银行的重组问题,变得越来越受人关注。市场传言,近日广发行的重组已经进入尾声,以花旗银行为首的财团获得与广发行的第一谈判权,将以241亿元的报价收购其85%的股权,其中花旗独家持股超出40%。该方案正在等候相关部门的审批。 如果该方案得到批准,广发行的重组将首次突破单个外资股东持股不能超过20%,多个外资股东持股不能超过25%的上限。 目前,外资银行在税收上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他们的所得税率仅是15%,而中资银行的所得税率为33%。那么变身后的广发行,到2007年将不但能享受这个税收优惠,而且在业务上也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