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行政许可实施规章发布 银监会推动金融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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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将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全力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为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银监会今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指导小企业贷款创新活动。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促进在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程序、风险定价、考核激励、信贷队伍建设等机制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抓紧改进相关的监管制度和方式,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良好监管环境和配套支持。 引导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的零售业务。银监会将进一步完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支持面向一般客户的消费类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商业银行在消费领域内,设计和推出更多的银行卡和个人消费贷款之间,以及各种个人账户之间的混合性、复合性产品。支持在住房信贷领域扩大非传统性住房抵押贷款,特别是还本付息灵活安排的服务,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 继续推进以发展中间业务为重点的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变。银监会将引导商业银行重视和拓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及资产转让业务,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中间服务。 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抓紧研究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并进行试点。(张建平) 【记者傅春荣北京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4部行政规章,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4部行政许可实施规章,适用对象为任何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许可的事项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及合作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共6章37条,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公示、附则等六部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3部规章对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条件、适用的操作流程和期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此外,为配合4部规章的实施,银监会还将通过其网站公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