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还能拿什么来贷款 央行力推动产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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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3:1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冉学东 任亮 发自北京 “不动产资源的枯竭和过度依赖不动产抵押,这就是目前银行抵押贷款的现状。我国中小企业90%以上在乡镇,它们的不动产都是法律规定的不能进行抵押的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而手里仅有应收账款、存货以及机器设备。如果现在这个口子再不放开,我们的信贷环境会枯竭。”昨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主办的“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国际研讨会
《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项目是2003年至2004年人民银行与世行集团外国投资服务局、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合作项目。 通过调查分析表明:在担保贷款中,信用贷款占了17%;其余的78%部分是有担保物的贷款,这部分主要是房地产为担保物的贷款;动产质押贷款只占担保贷款的4%;动产抵押占到8%。另外,该报告还提到,特别是对于动产抵押担保至为关键的抵押登记机关显得极为混乱。 刘萍表示:“我们跑遍了所有登记机关,然而我们的印象仍然是一头雾水。”她表示,通过调查问卷发现:针对不动产、动产抵押、有关权利质押,目前与银行合作的抵押登记分散在15个部门进行。另外,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个;对权证、金融票据、银行本票等,一般不进行相关担保登记,而应收账款、银行的票据权证方面却没有登记机关。“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性严重不足。” 此状况带来的最大恶果就是“给那些恶意逃债的人转移债务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和“执行担保债券的环节太多,费用太高”。 刘萍举例子称:在新疆地区,一个800万标的的案子,费用占到500万。在此种法律环境下,银行也不愿意以动产作为担保物,一边是大量闲置的动产资金,另一边是企业融资困难。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有16万亿沉淀的闲置资金,没有形成信贷,其中有12万亿是存货和应收账款,其中90%落在了中小企业和农民的手中。 课题组算了一笔账:如果这笔资金能够形成信贷,并且给它打一个50%的折扣,相当于金融机构两年半的新增贷款。 刘萍最后建议,应重构中国担保交易法律制度,使今后中国担保交易法律制度具有建立明晰和准确的优先权规则,建立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及强化实现担保权益的执行机制等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