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担保有望单独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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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7:1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邵泽慧) 今天上午由中国人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机构共同召开了“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报告会。在会上,央行发布了《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报告》,开出了“发展以动产为基础的现代融资方式”这样的药方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的担保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此,其结
据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法律处处长刘萍介绍,央行在经过历时近两年的调查中发现,目前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中存在许多问题,如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性严重不足,可抵押资产的范围狭窄,缺乏统一、高效、可靠的电子担保登记系统,实践中至少存在着15个登记部门,信贷人权利保护的契约安排有制度约束等等,这些问题已影响到金融的生态环境乃至经济的发展。 《报告》披露目前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融资上,普遍存在“惜贷”、“慎贷”,“恐贷”现象。截至2005年第一季度末,全国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本外币贷款185461.32亿元,而民营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却只有2168.99亿元,占比仅为1.17%。 央行在《报告》中建议应通过发展以动产为基础的现代融资方式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在会上表示这一报告和老百姓生活也是紧密相关。目前中国住房贷款从1997年的“零”迅速增长到去年的2万亿,贷款比例超过10%。对于许多想买房的老百姓来讲,第一套房屋的贷款办起来特别难,因为有规定第一套住房不能进行抵押,所以银行特别喜欢为买第二套住房的人贷款,因为可以有第一套房屋来进行抵押。 世行在《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中对世界145个国家企业法规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的政策法规在整体上是好的。但在支持信贷市场的法律和机制方面,中国列在最差的20%国家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