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桔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收到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巴克莱银行发来的声明,称巴克莱银行与一家名为“英国巴克莱控股集团”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毫无疑问,就像“星巴克”、“鳄鱼”等国际著名品牌一样,这一国际知名银行品牌也遭遇到被复制的“尴尬”。
突然冒出的英国巴克莱控股
巴克莱银行的声明表示:“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注意到,一个名为‘UK Baclayze Holdings Group’的公司在中国提供金融服务。就此,我们郑重声明,作为一家英国的金融机构,巴克莱银行和其旗下所有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都与这个名为‘UK Baclayze Holdings Group’的公司没有任何方面的任何关联。”
《每日经济新闻》很快联系到了这家“英国巴克莱控股集团”的北京代表处。该公司办公地在北京亚运村的环球贸易中心,代表处孙小姐表示,“英国巴克莱控股集团”和巴克莱银行确实没有任何关系,“巴克莱控股”是一家投资公司,也能够为客户提供信托担保、短期融资的金融服务。目前在中国还在寻找可投资的项目。该公司2004年底成立北京办事处,网站还在建设之中。
根据“英国巴克莱控股”发布的公司介绍,该集团是“以国际高层金融机构、英国伦敦圣保罗保险机构为依托的跨国性投资集团,已经成为国际上最富盛名的投资管理集团公司之一,在美国马里兰州、法国巴黎、日本东京、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都设有办事机构,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地区代表处或派有常驻代表”。其北京办事处代表为李先生,但奇怪的是该集团的留下的联络邮件地址却是“BACLAYZE@YAHOO.COM.CN”,并非常见的公司邮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尽管“英国巴克莱控股集团”自己也表示和英国巴克莱银行没有关系,但是从该公司表明的业务范围来看,“信贷租赁、合资合作、信托担保、证券理财、资产托管、企业兼并、投资管理、海外包装上市、补偿贸易等”,其中有不少金融服务的内容。因此,很难让人不怀疑该公司也使用“巴克莱”作为品牌的真实动机。
品牌“克隆”并非独此一家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东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目前中国相关法规,“英国巴克莱控股集团”必须是在境外合法注册的公司机构,同时其北京代表处也必须在国内工商部门进行依法登记,如果巴克莱银行需要追究这家公司的侵权责任,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停止“英国巴克莱控股”使用“巴克莱”这一品牌。
类似这类境外品牌“克隆”案例,中国境内或者国际上已经有多起先例。就在几天前,上海二中院一审以侵犯美国星巴克拥有的“星巴克”商标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判决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共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登报道歉。这是我国新商标法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判决的首例跨国驰名商标侵权案。作为英国第三大商业银行的巴克莱银行,已经拥有超过130年的历史,在05年底正式获得了中国的第一张分行牌照,刚正式涉足中国资本市场便遭遇到品牌被“复制”,不知会否像美国星巴克公司一样采用法律手段。《每日经济新闻》昨日给香港的巴克莱银行亚太区总部发出问询邮件,截至发稿还未收到正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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