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审议通过银行业履职监管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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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20: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王卫平)银监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指引》。 会议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的内涵广泛、时代感强,在银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履职监管的性质、内容和具体要求都会有所不同。《指引》既是促进加强日常行为监管、落实任职资格管理新办法的需要,更是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标准、有检查、有结果、有记录、有处罚的履职持续监管流程,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良好标杆,建立履职诚信纪录,构建履职评价体系,完善后续监管措施,使之成为监管机构的操作办法,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指引。 会议强调,银监会各级机构要加强任职资格的持续性监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续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使任职资格管理成为一个完整、动态、连续的过程。要尽快建立履职监管档案,并纳入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全国信息共享,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维护和珍爱个人履职纪录,增强合规和风险意识,坚持守法合规稳健经营。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披露管理的问题。会议强调,要遵循客观、适时、审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厘定和规范银行业案件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以及披露主体、方式和程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案件信息披露管理,规范案件信息披露行为,提高案件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舆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