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与浦发银行的排他性协议
虽然这是最后一句,但却是浦发银行这则公告的重心所在。这不经意的表述,了断了双方多少的恩恩怨怨。就像所有的结合一样,初次的追求总有许多美好的承诺,然而当这些承诺一接触坚硬的现实,命运却几乎都是一样的
本报记者 冉学东 发自北京
备受业内关注的花旗和浦发银行(600000.SH)如何处理双方的排他性协议的问题,终于在上周有了了断。
24日,浦发银行发布的董事会公告的最后一句是这样表述的:“双方同意根据《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相互终止相应排他性条款。”
虽然这是最后一句,但却是浦发银行这则公告的重心所在。这不经意的表述,了断了双方多少的恩恩怨怨。就像所有的结合一样,初次的追求总有许多美好的承诺,然而当这些承诺一接触坚硬的现实,命运却几乎都是一样的。
2002年,浦发和花旗“坠入爱河”。2002年5月,世界金融巨头花旗对浦发说:“你是我的唯一。”——“花旗银行及其子公司不得购入任何中国境内银行(浦发银行、浦发银行子公司以及花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实体除外)的股权或股本经营权。”自此,浦发成了花旗在中国唯一的战略合作伙伴。
2002 年12 月31 日,花旗出巨资“迎娶”浦发:购入浦发银行18075万股,占总股份的5%,成为第四大股东。同时,花旗还享有购股权和认股权,有权在2006年到2008年4月30日之间,要求浦发银行向其发行认股权股份(以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花旗可以增持浦发股份直至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即24.9%。
此后,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力度越来越大,花旗可以选择的对象也越来越多。在中国建设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花旗和浦发的排他性协议开始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双方在公开场合的表述虽然还是要恪守承诺,但是浦发的愁思已上心头。
广发行的重组,再次将旧事重提。据彭博社消息,由花旗银行牵头的财团计划出资逾200亿元人民币,购买广发行超过40%的股权。而花旗银行的竞争对手则是兴业银行牵头的财团以及平安集团与荷兰银行组成的财团。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花旗和浦发废除排他性协议意味着什么,答案显然是可以揣测的——花旗银行入股广发行可能已初见分晓,终止排他性条款只是在为后者扫清障碍。
广发行一位高层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广发行引资已经到了最后一步,现在正在国务院审批,发布消息估计会在北京。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接下来,作为补偿,花旗对浦发自有一系列的承诺。
12月22日,浦发银行董事长金运主持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议案,同意浦发银行与花旗银行及其关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同意公司、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久事公司签订《购股权终止协议》、《售股权终止协议》和《解除购股权股份锁定通知》。
花旗承诺“通过继续向公司调拨和投入资源”,为了推进与浦发银行的长期战略合作,帮助浦发银行在《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签署之后5年内成为优秀的商业银行。
花旗还承诺,将支持浦发银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其原享有的购股权、售股权等权利的终止将随着相关协议的签署而生效,并表示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补充协议确定的原则继续增持浦发银行股份至19.9%。
“双方将共同制定详细计划以实现持续战略合作。”花旗还承诺,作为原《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花旗和浦发银行就风险管理、中小企业融资、零售银行业务、运营与技术、法律及合规和全球交易服务领域制定了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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