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开闸混合资本债 银行再添资本新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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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06 每日经济新闻 | |||||||||
王磊 每日经济新闻 继次级债之后,国内商业银行又增添新的资本途径。中国银监会12月23日宣布已于近日下发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并按照规定计入附属资本。分析人士指出,此举理论上可以让每家上市银行增加数十亿元的附属资本,并有望在将来增加贷款供应。目前兴业银行已获准发行混合资本债券。
“目前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已经基本用足次级债限额,进一步补充资本渠道有限。”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按照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可以计入附属资本,但最高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2004年6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券。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12家商业银行累计发行次级债1521亿元,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继续发行次级债的空间已不大。 资本充足率不足,已经成为限制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的瓶颈。 业内人士称,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混合资本债券可以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这在国际上广为商业银行所采用。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其清偿先于银行股权资本,但晚于次级债,对混合资本债券的限制也相当严格。其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银行可以具有一次赎回权,但行使赎回权需得到银监会批准。当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时,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但股份制商业银行想借混合债券补充资本充足率并不容易。按照银监会的规定,混合资本债券只能“填补现有次级债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 “这意味着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高可以达到核心资本充足率的两倍。”国泰君安分析师伍永刚说。按照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此前发布的半年报和三季度财报,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行和华夏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39%、4.85%、4.18%和5.2%(2004年底)。这意味着如果“用足”混合资本债券,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理论上限将分别达到10.78%、9.7%、8.36%和10.04%,由于多数银行的发债空间在数十亿元,再加上今年的利润提留,充足率的上限可能会更高。但按照国际银行业的通例,附属资本通常控制在核心资本70%以下,因而国内商业银行发债空间并不大。 “混合资本债券对明年的信贷会有所影响,在补充资本金后银行的放贷空间会更大。”伍永刚说,但由于银行信贷受多方面影响,发债短期内对信贷的影响将很小。更多影响将体现在中长期。由于包括民生、招商、浦发和深圳发展银行等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计划在未来采取增发或海外上市等方式补充核心资本,一旦核心资本得到补充,将为混合资本债券提供更大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