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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首次按季支付活期利息 存1万元年多得9毛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8:0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熊焱) 昨天是央行制定新结息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个结息日。储户今天将发现自己的活期存款账户上多了一笔钱,这是央行将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度结息后,银行首次向储户支付的活期利息。

  从今年9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今天,银行将向个
人储户支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昨天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即年利率0.72%。这笔利息如果不被储户取出,将在下一季度自动滚入本金中继续生息。

  此次改变计结息方式对于储户来说利息收入有所增加。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万元活期存款一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8.52元,增长0.92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人民币活期存款外,有些银行的外币活期存款计结息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华夏银行的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方式与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相同,也改为按季度结息。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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