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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银行如何跟进创新信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9:05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宋焱

  金融创新,是我国中资银行一直关注的话题。在12月12日的《财经》年会论坛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大力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主题演讲,无疑渗透出一个强烈的信号: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大力提高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有可能将成为明年银监会监管的主线与重点。在这一信号面前,中资银行将如何跟进?

  金融创新大势所趋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业务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成为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不仅有利于提高客户忠诚度、优化客户结构,更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服务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

  从国际情况看,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管制日渐宽松,金融市场日渐成熟,金融创新日渐活跃,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不断增多,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开始向客户主导型转变,风险小、投入低、收益高、见效快的

理财业务等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使银行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升到新的层次,带动了银行管理能力的提高,成为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主要以经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盈利模式单一。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深化以及经济资本理念的推出,国内银行业竞争更加剧烈。目前,中资银行已经出现了存款增量大幅高于贷款增量的迹象,存款不断上升,而贷款却由于慎贷和直接融资渠道拓宽等原因而持续下降,加之货币市场利率连续走低,因此,增量存款的成本急需用新产品进行对冲,否则存款亏本的情况也可能会出现。并且,银行固有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也在不断考验着银行的业务创新能力。正如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所言,“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业务创新已是国内银行生存发展的客观需求,中资银行必须跟进。”

  外资银行咄咄逼人

  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开始进入一年“倒计时”,中资银行正不断承受着外资银行所带来的巨大压力,而外资银行在业务方面的创新更是咄咄逼人。

  以中间业务为例,2004年,在四大银行中,中间业务占经营净收入的比重只有中国银行达到14%,其他三家银行均在10%以下。而国际上大的银行中间业务对银行收入的贡献率已达到30%至70%。如花旗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70%,英国巴克莱银行更达73%左右。并且,据汇丰、渣打、东亚等几大香港上市银行2005年中报显示,其在内地业务比重和利润上升成为了它们共同的特点。在存贷业务继续贡献主要利润的同时,外资银行还在理财业务、代理保险业务、QFII托管业务、信用卡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等领域频频“出手”,其中间业务正越走越宽。与此相比,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显然相对滞后,这考验着中资银行的业务创新能力,中资银行若不能适应要求,必然会被市场摒弃。

  中资银行不甘示弱

  面对大军压境,中资银行不甘示弱。各家银行纷纷加大了金融业务创新力度和发展步伐。其中,以理财业务为代表的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格外引人注目。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起来,由股份制银行发起的“理财淘金热”最终把国有商业银行吸引起来,上演了一场“理财业务大赛”。全国商业银行本、外币

理财产品日益丰富,目前已在市场上推出了20多个品牌、上百种理财产品。短短一两年的时间,我国个人客户理财资金已有上千亿元的规模。

  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风险与收益相伴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在金融业务创新过程中,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一些创新业务在起步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位中资银行人士表示:“国内银行产品设计方面还很单调,多有雷同,推出产品的动机多为拉动存款,产品推出并没有从经济资本角度仔细考量,有些产品甚至已经亏本却依然在做。创新方面的实力和外资银行更是相去甚远,如衍生品领域的经验、技术、全球支持平台等都有欠缺。”

  与此同时,有关专家提醒,“创新是对现行业务制度的调整,会产生风险。商业银行发展进行业务创新应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将创新业务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合理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为此,银监会曾多次指出“加快产品创新,严密防范银行风险”,并提出了规范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活动的三项原则,旨在通过有效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相配套,以切实降低商业银行创新业务发展的风险。

  如何发挥后发优势?

  在对于这一课题的各种解答中,我们听到最多的就是对建立一个有利于进行金融创新的“孵化”环境的呼声。

  多数市场人士认为,为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政策制度需要从以金融机构微观自发为主的创新向宏观的制度性鼓励创新发展,从行政监管向法律监管推进,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转向综合化监管和功能监管。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国家需要留出金融创新空间,对中资银行多元化经营和业务创新实行宽松政策,并允许其探索综合化经营,与证券、保险机构之间进行深化合作,提供多元化产品。同时,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体系,如立法、税收、金融信息平台的建设等,为金融创新搭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此外,还要建立有利于中间业务创新的市场环境。如银行可以涉足更广泛的业务领域,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在支付结算、代理、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发展合力。在合作的基础上,要加强银行业协会的自律,根据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允许一定浮动比例,但要防止银行业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而监管者显然听到了这一呼声。事实上,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尽快转变传统的单一盈利模式,提高综合竞争力,中国银监会已经相继出台了各种促进金融创新的措施。今年以来,银监会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并设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而此番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财经》年会论坛上的演讲进一步向市场渗透出银行业创新环境将趋于宽松的强烈信号。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中资银行必然会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快步伐,各种金融创新必然会不断涌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于中资银行而言,挑战依然艰巨。而应该选择何种发展路径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后发优势,是当前中资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如中诚信在其日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评级白皮书》中所言,“我国银行业发展多样化的业务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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