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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开创国内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先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6:14 新浪财经

  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举行发行仪式,倍受国内外金融同业瞩目、由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发起机构的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正式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在此次发行仪式上,人民银行、银监会领导和建设银行常振明行长先后致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证监
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交易中心等监管部门领导出席了发行仪式。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也参加了发行仪式。发行仪式由建设银行陈佐夫副行长主持。建设银行本次试点项目是在国务院的大力支持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在国内推出的一项开创国内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先河的重要金融创新业务。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公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在本次交易中,建设银行承担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安排人和簿记建档管理人等多重角色。建设银行借鉴国际上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设计出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交易结构。

  从筛选贷款、建立贷款库、设立信托,到证券设计、发行、现金流归集与支付等均完成了较为成型的方案与设计流程。为保证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银行根据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财政部、建设部等监管部门新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制度和管理经验,拟定了多项内部规章制度,并自己研制开发了国内首个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信息处理系统。

  此外,建行聘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富而德律师事务所、渣打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北京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穆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国际水准的团队参与证券化项目,为证券的发行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本次证券的评级是在穆迪的全面技术支持下采用穆迪的评级方法,经穆迪和中诚信共同研究分析、分别进行信用质量评估、由中诚信出具评级报告的形式完成。担任本次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和发行人的是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将作为资产保管机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将作为交易管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将作为证券登记托管和支付代理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各交易参与主体将依据合同的规定,各自履行对信托财产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以满足每期向证券投资人及时支付本息的需要。

  本次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英文全称是“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是一种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产品作为一种全新的投资和交易工具,不同于传统的债券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其一,此次发行的一系列证券化产品是具有不同档次、不同还款期限、不同收益率和风险的证券,可以满足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多样化需求;其二,与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以证券发行人的信用为偿付基础不同,本次发行证券是仅基于基础资产信用的固定收益产品,其还本付息来源是资产池内贷款产生的现金流、贷款抵押房产、其他附属权益以及证券分层和各项储备账户的信用增级安排等,建设银行和中信信托不以自身信用为证券担保。按照现金流分配的先后顺序,本次“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即S级)两个部分。其中,优先级证券再按本息支付顺序先后分为A、B、C三档,分别获得中诚信AAA、A和BBB级评级。次级证券向建设银行定向发行,未予评级。本次证券发行后,依照相关法规,A档和B档证券将在发行后2个月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流通,C档证券可通过协议转让交易流通。建设银行选择以上海市、江苏省和

福建省三家一级分行作为本次项目的试点分行,并按照严密规范的贷款入库标准,从上述三家试点分行筛选出了15000余笔、金额总计约30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组成资产池。

  经筛选进入资产池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均为建设银行的优质资产。建行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的目的不仅在于匹配和优化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防范、分散、转移风险,而且在推进信贷资产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银行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同时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强化银行的服务中介职能,为银行提供了介入资本市场的广阔平台,为拓展中间业务开辟了新的空间和盈利增长点。此外,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试点,对于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改善金融市场的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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