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改制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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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0:3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通讯员 卢平 戴玉明 周洪生 12月6日,江苏省大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式挂牌成立了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作为今年江苏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它的成立表明大丰的合作金融事业实现了重大突破,为此,中国银监会合作部专门发出贺信,信中称“大丰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大丰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刘洪飞介绍,为了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去年11月16日,大丰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银监会的要求,他们先后制定了《筹建方案》、《股权设置方案》,并于今年8月18日向银监会提出了筹建申请。9月20日,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为适应大丰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他们在认真分析研究自身业务发展现状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大丰区域经济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了基本管理制度、经营方针,并确定了2006年至2008年的经营与发展规划。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对大丰农村合作银行的这种“股份加合作”的改革模式予以了充分肯定。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杨泽军也表示,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合作银行后,保留了“农村”,加上了“合作”,这样一方面通过改制成银行,扩大了资本金,拓宽了经营领域,可以创造更多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仍然定位成一种为农村民营中小企业、个人和农村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企业,可以继续发挥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独特的比较优势。 盐城市市长赵鹏认为,能否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大丰农村合作银行成功改革的关键。因为农村合作银行的使命是既要解决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问题,又要为社区内不同层次的客户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是从原来的农信社直接转化而来的,内部体制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为了吸取某些农村合作银行在改制中的教训,大丰农村合作银行从一开始就把改革的重点放到内部体制的转变上。因此,他们在改制中确立了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针,坚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力争使自己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只有这样,才能既有利于确保股东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又有利于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性合作银行的特点和优势,稳健经营,规范管理,谋求良好的经济效益。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求他们按照商业银行的原则赢利。在政策性任务与商业原则双重标准的监管下,在农信社变身为合作银行之后,拓展空间虽然骤然增大,但是薄弱的内控机制将有可能将它们再推至险境。对此,大丰农村合作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和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动态监督机制,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把内控建设落到实处。同时,树立了“内控优先”理念,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了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实施优化资产组合等措施。 “那么,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改制后的不利因素呢?”对于这个问题,刘洪飞显然已经深思熟虑。他谈到了可能会影响发展的四种不利因素。具体地说,在宏观方面,经济、金融政策的不确定因素、经济周期性规律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均可能影响银行计划目标的实现;在微观方面,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步放开,可能会在某一时期较大地影响业务的发展;在硬件方面,由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尚未形成全国性的结算网络,在结算功能上和同业合作方面,与国有独资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业务发展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在软件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从事新业务的专业人才较少、管理人员匮乏、员工整体素质偏低,也将延滞创新的步伐。 也有专家担心,合作制和股份制在效益追求上风马牛不相及,两种体制合在一起将在银行发展中互成羁绊。农村合作银行早晚要面对合作金融赢利能力低和商业银行不利支农的两难困境。刘洪飞认为,“由于大丰城乡一体化程度比较高,农村合作银行支农与追求效益的矛盾问题并不突出。只要增强自身实力,完善自身功能,抓住人才兴行的战略,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就会有更大的空间”。 据了解,在农信社的改革上,江苏属于力度较大的省份。有关专家称,“江苏改革”令人称道之处有二:其一,率先把千余家农信社合并为82家联社,然后在82家联社的基础上成立省级联社;其二,在全国率先将3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前者使信用社得以规范管理,共同抵御金融风险;后者则试图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大丰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为江苏省内其他县市的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探索出一条新路,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改革的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