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家地级市农村合作银行花落江西新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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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3:5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臻欣 发自上海 江西省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开始加速。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有关渠道获悉,江西省新余市农村信用社日前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筹建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这也是继安徽省获准筹建的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之后,全国第二家获批筹建的地级市农村合作银行。
一位了解此事的金融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国银监会已正式批准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筹建,而此前该社已按照银监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增资扩股计划。 新余市农村信用社办公室的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确认了上述信息。他表示,有关筹建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有关规定,信用社将在半年内正式翻牌为农村合作银行。 据了解,新余市早在2003年底就已被江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组建设区市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市之一,并报国务院批准。随后,成立了新余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农信社改革方案中规定将在两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进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其中两个设区市是新余和景德镇。 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设区市农村合作银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县(市)农村合作银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江西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则规定,设区市农村合作银行支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和县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不得低于60%。 截至2005 年9 月20日,新余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306915万元,增长21.52%。各项存款余额居该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