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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内地和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20: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6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通知称,央行进一步扩大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这一举措自即日起实施。

  人民银行称,此举是为加强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业务的进一步补充。人民银行曾于11月1日发表公告,宣布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

  人民银行表示,持香港居民身份证件的个人经由清算行汇入内地银行,且以汇款人为收款人的汇款,每一汇款人每天汇入的最高限额由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80000元人民币。如同一汇款人同一天从香港汇入的人民币金额超过80000元的,内地银行应将相应的人民币款项原路退回香港汇出行,不得为收款人办理解付。

  

人民银行还取消香港持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发行个人人民币
银行卡
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信用额度的限制,人民币信用额度由发卡银行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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