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措施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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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0:06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刘明康昨天说,银监会将出台四大措施继续鼓励外资银行在华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这四大措施分别是: 从12月5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汕头和宁波。同时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实施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经国务院批准,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
适当降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的要求。 积极研究对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行更加优惠的准入政策,继续支持外资银行在以上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银监会将在2006年适时调整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 刘明康说,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截至今年10月末,已有19家境外投资者入股16家中资银行,外资投资金额已超过165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