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推动银行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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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22:1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机制为重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近几年来,中国银行业改革积极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从今天起,我们将聚焦银行业改革,向您展示银行业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变化。今天,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监会将出台四大措施,鼓励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业务,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
##同期: 中国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第一,我们将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汕头和宁波。同时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经国务院批准,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5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 这项措施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加上此前已经开放的上海、深圳、成都、北京等城市,外资银行已经可以在25个城市开展人民币业务。 刘明康表示,中国还将适当降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的要求,将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最高一档从目前的5亿元降低到4亿元,将外资独资、合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从目前的3亿元降低到2亿元。此外,银监会还将积极研究对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行更加优惠的准入政策,明年还将适时调整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 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238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38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还有19家境外投资者入股 16家中资银行,投资额超过165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