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深圳银行签署公约防止过度竞争
本报讯 (记者 凤飞伟) 日前,记者从深圳银监会获悉,深圳市17家银行签订《深圳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规定单一借款人单一项目在深融资总额超15亿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须采用17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来完成。据介绍,签订该协议,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银行间过度竞争而产生的金融风险,这在全国范围内是首创。
据介绍,这份合作公约由深圳人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牵头组织,深圳市17家中资银行反复酝酿最终成稿,并于1日在五洲宾馆正式举行签约仪式,17家银行或分行行长出席签约仪式。协议于12月1日开始生效。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会长、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评价该协议是“历经锤炼,力求从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这在全国范围也是一种首创,是一种大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据了解,深圳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个别银行为争夺优质项目和大客户不计成本,任意降低贷款条件;而个别客户则利用银行的无序竞争,刻意压价。《深圳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所谓银团贷款,指在与客户签订统一贷款协议的前提下,由深圳辖内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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