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7家银行昨签署《银团贷款合作公约》
15亿以上贷款须以银团方式办理
【本报讯】(记者 徐强) 从12月1日开始,深圳的中资银行遇到单一借款人的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业务时,必须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
,这意味着由一家银行独享大单“单干”的贷款方式将成为历史。昨日,深圳市17家银行的负责人在五洲宾馆签署了《深圳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
《公约》由深圳银监局、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牵头组织,深圳市17家中资银行共同参与拟定,其目的是为发挥深圳银行业间合作的整体优势,分散和控制信贷风险,鼓励有序竞争,共同维护深圳金融市场秩序。据表示,这在全国范围也是一种首创,也是一种大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个时期以来,银行业在信贷市场尤其是大客户的拓展方面,出现了一些盲目、无序竞争的现象。为争夺优质项目和大客户,一方面,个别银行不计成本,任意降低贷款条件;另一方面,个别客户则利用银行的无序竞争,实行各个突破,刻意压价。在社会诚信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多头授信、多头贷款、“垒大户”争放贷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损害了银行业的整体利益,而且致使信贷风险集中和凸显,严重扰乱了金融竞争的秩序,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在这种对谁都不利的情况下,我市多家银行强烈呼吁采取有效措施,遏止这种不良现象,《深圳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公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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