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人去向:银监会全国调研县级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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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6:1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历志钢 上海报道 全国大调研
变则通,通则久。成立两年多的银监会开始求变,以适应最新的监管需要。 “我们刚刚接到银监会的调研通知,”11月上旬,某地银监分局的一位人士说,“通知要求我们在近期递交对县级监管办事处的调研报告。” 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开展加强监管办事处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发文的是银监会人事部。许多银监系统的人认为,此次调研是县级监管办事处调整的前兆,说明银监会已经开始重视县级办事处的问题,准备要解决。 文件的大致内容是:了解监管办运行、管理的具体情况和整合监管资源经验,听取对监管办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适度集中、分类定位、做实功能、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等总体思路,对办事处调整和整合资源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县级监管办问题进行调研。 2003年,银监会成立时,根据当时中编办的三定方案,中国银监会只设总部、监管局、监管分局三个层次的机构。之后,考虑到“在部分经济发达的县级城市设置监管办事处是非常必要的”(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语),银监会决定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设置监管办事处,作为分局的内设部门。 “当时银监会刚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希望我们能接收部分人员,最终每个县分出3-4个人,成立了监管办。”一监管人员称。 根据银监系统的统计,从2003年底开始,银监会共设立1753个县(市)监管办,有员工7000余人,这个数字占到了银监系统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不过,经过两年的运行,在支持了县域金融的同时,县监管办自身的运营也面临着许多难题。而这些存在的争论最终导致了今天银监会面向全国的调研行动。 左右为难的监管办 “只要上面允许,我就把你们全都调回分局工作。”某地区银监分局局长对其辖内的监管办事处人员说。 这位局长的话反映了大部分银监系统工作人员的期待。该分局有38名员工,除却政工人员及接近退休的人士之外,剩余的员工要应对很多工作。 相比较分局,监管办渴望调整组织结构的心情更为迫切。 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人员配置。目前,1753个监管办中,人数最多的为5人,少的只有2人,大多工作都是1人身兼数职。“我们一共四个人,一名主任,还有三个监管员,对应分局六个科室分配的工作。”该分局下某办事处的老林说,“按规定,每次检查至少要有两个人,这让我们不停地在外面奔波。” 更重要的是,自成立以来,县级监管办始终面临着法律地位的困惑。“县级监管办面临最严重的问题是没有法律授权,”一位银监分局的人员说,“没有相对独立的审批权、立项检查权和处罚权,没有发文和行文等最基本的行政权力。” 目前,银监会、银监局、银监分局三个层次作为银监系统派出机构,对应审批辖内商业银行的准入、退出、高管任职资格以及检查和处罚等;而县(市)监管办事处不作为一级独立机构,仅为分局的内设部门。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异常,必须要向上级报告,”林说,“分局同意后,授权我们进行检查。而检查结果要再次报告,等待分局的相应处罚。” 受职权所限,除县辖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门外,监管办对其他金融机构不能进行独立监管,只是作为例行的“信息交流”。随着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农信社成立省联社,邮政储蓄部门可能成为专业银行,县级监管办的“信息交流”色彩将更加浓厚。 “我的建议是撤消办事处,监管权限上收分局。”一位分局监管人员说,这也是他们准备提交给银监会调研报告的基本思路。 整合尝试 在县级监管办出路问题上,各地的银监局早就开始了探索。 11月10日,记者致电山东省枣庄市银监分局台儿庄区监管办事处时,已经无法联系到工作人员。知情人士称,该办事处人员已经全部到枣庄银监分局办公。不过他同时强调,这并非正规的撤消,办事处的牌子还在,目前的状况属于“暂做调整”。 同样到枣庄银监分局工作的还有当地薛城区监管办的工作人员。这样,目前枣庄地区仅有滕州市监管办还没有变动。 在山东监管办上收的同时,安徽省银监局在监管办事处的处理上,也在进行各种途径的尝试,最大程度地优化监管资源。 记者辗转了解到,当地办事处已经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一些整合尝试。具体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是适当集中。辖内监管办数量较多、距离又远的分局选择了监管人员的集中调配使用——即在现场检查时,集中调度几个监管办事处的资源。这类似于“银监支局”。安徽省大部分分局都是采取这种类型。 二是化整为零。将辖内县(市)监管办事处人员全部上收到银监分局,人员分拆到各监管科室,业务也是由各监管科室承担,当地只留监管办事处的牌子。这缓解了分局人手不足的矛盾,如安徽滁州的来安监管办事处。 三是内设科室。监管办整体“搬家”,由县里搬到分局办公,与局机关的科室一样,但名称仍然叫监管办事处,在县里也不保留机构、牌子、办公室。与科室不同的是:一个是职能管理部门,一个是区域管理部门,如安徽淮北的濉溪。 四是合署办公型。监管办和机关在一起办公,视同局机关的科室一样管理,在县里仍然保留机构、牌子、办公室,仍然叫监管办事处。监管业务主要针对一个县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也可随时接受分局(其他科室)的工作安排,加强与局机关各监管科室工作的协调。与未上收的县(市)监管办事处的区别是取消了费用报账制。目前采取这种类型的,仅安徽芜湖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