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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利息损失提前支取或转存 教育储蓄执行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1:1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严华 报道:近日,记者接到不少读者来电询问教育储蓄方面的问题。有读者称,接到银行电话,要求前去提前支取或转存教育储蓄存款;还有读者称,看到有些银行门前张贴的公告上也有类似要求。

  记者昨日在三镇一些银行网点调查得知,部分银行确实都在紧急办理教育储蓄的提前支取及转存业务,据称是为了适应下月起正式执行的《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
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据悉,眼下在银行支取

教育储蓄存款,储户持存折、户口簿或身份证及所在学校开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而从下月起,支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得用税务局印制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第二、三联)代替以前的学校证明,才能支取本息。对不能提供“证明”的将按有关规定扣缴利息税。

  一些银行还规定,对于在12月1日以前办理支取的教育储蓄业务,仍按原办法的规定给予免税。换言之,如果以后提供不了“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第二、三联),将得不到免利息税待遇,而且还有可能会按零存整取计息,而现在支取仍能得到同档次整存整取利息,并享受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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