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约3600人受到责任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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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7:50 中国新闻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谢登科)中国银监会8日发布消息:今年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了案件专项治理和责任追究力度,截至9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3602人受到责任追究。 在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涉案人员89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24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209人,中层管理人员167人,管理人员占处理人员总数的42.15%,
中国银监会负责人指出,虽然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统计数据表明,大案要案突出、携款潜逃居高不下、内外勾结案件不断发生、不良资产剥离中隐藏案件多、诈骗案件多等特点仍很明显。 银监会介绍,在严肃法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检查力度加大,案件自查发现能力提高。各银行机构对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展开地毯式排查,使各个业务环节的案件发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1-3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894件案件,自查发现613件,比上年同期多发现179件,案件的自查发现率达到68.57%,同比提高7.18个百分点。 二是大案要案数量逐季下降,大要案损失挽回率比上年提高。今年第3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84件,比第2季度减少8件。在狠抓大案要案防范工作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挽回已发案件的损失。2005年1到3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挽回百万元以上案件的资金损失10.19亿元,比去年同期多挽回4.52亿元;案件损失的挽回率26.92%,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三是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逐季下降。第3季度,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案件199件,比上季度减少86件;涉案金额2.46亿元,比上季下降3.97亿元;风险金额1.69亿元,比上季度减少3.83亿元。(完) 上半年570人因涉及银行业案件被追究领导责任 2005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严肃查处有关涉案人员的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1697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570人。 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介绍,经过银监会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