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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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7:49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谢登科)记者8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虽然目前我国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银行业案件形势仍不容乐观,银监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继续对银行业案件保持高度警惕,将防范银行业案件风险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继续加大打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近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下一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做出部署,
一是必须继续高度重视案件查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使内控体系具有充分性、有效性、准确性和深入性;强化问责制,加大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二是加强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加快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提高信息科技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按照有关方面要求,银监会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内控,建立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银监会与公安、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银行业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防范银行业案件发生。 今年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检查力度明显加大,案件自查发现能力提高,各银行机构对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展开地毯式排查,使各个业务环节的案件发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1-3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894件案件,其中自查发现613件,案件的自查发现率达6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