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披露刘金宝案进展 一审已结束即将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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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02: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7月22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披露了刘金宝案件和中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案件的最新进展。 王兆文说:“刘金宝案已经进入司法审理程序,一审已经结束,即将宣判。这个案件给中国银行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据了解,对于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及原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总经理级干部张德宝涉嫌贪污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辖,于2005年7月12日和13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金宝在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贪污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48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772万余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8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案被告人朱赤、丁燕生参与共同贪污927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均为211万余元。同案被告人张德宝参与共同贪污972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142万余元。 关于中行黑龙江分行河松街支行巨额存款失踪案件,王兆文说,中行已对本行的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目前对27名违规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其中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撤销或免除职务7人,行政记大过等16人。王兆文透露,中行还将继续追究省一级分行领导的责任。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25日 第二版) 作者:本报记者 尤越 发自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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