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平
本报讯 记者付平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向社会公布了首份反洗钱报告———《中国反洗钱报告2004》(全文见今日本报三、六、七版)。报告显示,2004年,中国反洗钱工作在法规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设、反洗钱监管、案件协查、反洗钱国际合作和反洗钱宣传培训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报告》指出,反洗钱工作对发现、打击贩毒、走私、腐败等各种严重犯罪活动,铲除犯罪活动滋生和发展的土壤,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包括洗钱在内的严重犯罪活动,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负责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和资金监测,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一个重要决策。
2004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中国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反洗钱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加快了健全和完善中国反洗钱法律制度的步伐,反洗钱法立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并在紧张有序进行之中,按照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计划,反洗钱法草案将于2005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4年,我国建立和完善了由人民银行牵头,有23个部委参加的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制度。
2004年4月,人民银行专门建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收集分析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向反洗钱局移交经分析筛选、初步判定为可疑的交易报告150份。其中,本币可疑交易报告131份,涉及金额5651551.6万元;外汇可疑交易报告19份,涉及金额20300万美元。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对商业银行执行反洗钱规定的现场检查。可疑案件协查和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初步形成并发挥作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成果显著。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洗钱及其相关案件50起,涉案金额5.7亿元人民币,4.47亿美元。
另外,中国在反洗钱国际合作领域取得重大进展。2004年10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作为创始成员国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2005年1月,中国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观察员,在国际反洗钱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报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和执政为民的高度,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和法律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加强涉嫌洗钱案件的协查侦破工作,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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