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获银监会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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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08:2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卫容之 发自上海 记者6月13日从总部位于上海的交通银行获悉,该行已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与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基金公司筹备组日前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证监会已正式受理公司设立申请。 本月6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获准设立,这是首家由商业银行联合境内外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分析师称,银行系基金公司的设立,会为原本低迷的资本市场带来新生力量。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对市场无疑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政策信号,即做多国内资本市场。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拟设于上海,注册资本2亿元,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