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裂土封侯思辨:兄弟阋墙何不其利断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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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田宇 发自深圳 为了防止分行间的恶性竞争和多头授信,日前,光大银行总行对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在广东地区的营销区域进行了划分和界定,严禁跨区经营。 光大银行近期下发的广东地区对公授信业务营销指引中,深圳分行的营销区域限定为
对于此次营销区域的划分,光大银行内部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光大银行一位内部人士认为,总行的做法是希望建立分行间有序的业务拓展格局,但人为划分“势力范围”,在抑制恶性竞争的同时,也打压了应该适度存在的良性竞争。至于防止分行间的多头授信,该人士表示,“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目前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都没有贷款权限,所有授信业务均需要经过总行在广州设立的华南审批中心审批。在华南审批中心的统一控制下,是不可能出现多头授信的。 光大银行另一信贷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划分营销区域持有异议。他的看法是,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市场开发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人脉资源,其次才是产品设计和服务。在营销区域内,如果主办行没有到位的人脉资源,一些优质客户是很难争取到的。相反,其他分行即使拥有人脉资源,但却受到跨区域营销这一限制无法拓展业务。如此下去,不仅不利于全行的优势互补,还可能导致一些潜在的客户流失。 不过,据记者了解,对营销区域的划分和界定不止光大银行一家,其他一些只在经济发达城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也有类似的政策。以兴业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深发展,000001.SZ)为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被限定的营销区域为深圳、惠州、珠海和中山;而深发展深圳管理部之前的营销区域为不超过两个小时的车程,但由于该限制条件缺乏客观性,后将营销区域改为深圳、东莞和惠州地区。相比之下,招商银行的做法相对具有弹性,不过,尽管该行并没有明确划分营销区域,但也要求在做异地业务时,如果当地设有分行,应与当地分行进行协商。 深圳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认为,适当划分营销区域还是必要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便于风险监控。毕竟,跨区域的异地授信业务在贷后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很多银行并没有完全禁止跨区域业务。通常各行的做法是,跨区域的授信业务要上报总行审批。在营销区域划分与跨区域授信上报总行审批的双重约束下,的确可以避免出现多头授信的问题。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各行在划分营销区域时一般依据的是地缘关系和监控有利这两个基本条件。但是像广州和深圳、上海和南京、北京和天津、青岛和济南等地,由于城市之间距离较近,两者对于周边区域都有很强的辐射和渗透能力,在进行划分时难免出现不均衡的问题。他认为,划分营销区域不应该完全绝对化。对于处于双方之间及周边区域的客户,总行可以采取时间优先和业务条件优先的变通做法,即看哪家分行先上报、哪家分行争取到的业务条件优越,由总行平衡后再确定由谁来主办。 他还认为,与四大行相比,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是按照行政区划而是从经济成本来考虑布局设点的,主要是利用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的辐射和渗透作用,争取实现收益最大化。这样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中间地带或空白地带,因而才会有划分“势力范围”的问题发生。 另一位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管理的银行人士认为,银行划定营销区域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防止无序竞争,但任何规定都可能有其副作用。对于银行来说,强化业务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才是应始终如一去追求的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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