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行主动查出案件45起 涉案金额达5.35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18:44 银监会网站 | ||||||||
2005年5月18日到23日,中国银监会召开了“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四次会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行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以及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银监会主席助理车迎新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从今年2月份开展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高度重视,认识一致,协调行动,结合各行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案件专项治理
与会同志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对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最近,国务院、中纪委有关领导又听取了银监会及有关部门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目前,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向纵深开展。各国有商业银行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行动,分别结合本行实际开展了防范操作风险为大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果。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1-4月份,国有商业银行主动查出各类案件45起,成功堵截、防范案件117起,涉案金额本外币合计达5.35亿元。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展仍不平衡,部分分支机构和部分地区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离银监会的要求还有距离。这次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是为查案件而查案件,而是要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各家银行要全面贯彻执行银监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的“13条”要求,条条都要落实。二是银行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对银行案件进行专项治理,并不意味着就不会发生银行案件,其核心在于商业银行通过剖析已发案件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上防范银行案件,做到标本兼治。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有章不循、违章不纠、处罚不严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行要更加重视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继续抓好银行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对2003年、2004年发生的银行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对已经处理完结的银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并抓紧查处2005年以来发生的银行案件。在严肃查处各类银行案件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抓好对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在制度执行方面的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地开展纠正工作。三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抓紧进行本行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看看哪些规章制度需要废除,哪些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以适应当前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这也是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抓紧研究银行案件的发展趋势,跟踪分析银行案件的行别结构、地区结构和案件类型结构的发展变化,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出其中的原因。只有对银行案件的发展形势有一个正确的判断,才能做好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国有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对银行干部、职工遵法守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与此同时抓紧研究建立查防银行案件的长效机制。 据悉,为督促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贯彻落实银监会的有关要求,深入了解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银监局督促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银监会已经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包括一线营业网点)和有关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