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闽信公司称650万元存入工行失踪 索赔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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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7:3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邹桂) 一公司称650万元存入银行后“失踪”,银行称该公司已将钱转出,并拿出了信汇凭证。昨天,这起中断了近7年的官司在二中院再次开庭,双方依然争执不下。 1997年9月,杭州闽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商银行朝阳支行甘水桥分理处存入650万元。1998年8月,闽信公司取钱时,银行拒绝兑付,因650万元已被转至另两家公司名下。闽
闽信公司称,为取得高额利息,1997年他们在北京“银行工作人员”的鼓动下,将650万元存到了北京的工商银行,“银行”还当场给付了公司97万余元的利息。对于当时“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闽信公司称看到他们跟银行的人在一起,相信他们是银行的人。 工商银行方面承认闽信公司确实存入过650万元,但该款项已被分两次转出649.9万元。闽信公司称,银行是凭伪造的公司财务公章和人名章将其存款转出的,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银行称,按规定银行只需审核取钱时印章是否和存钱时预留印签卡上的印章一致,而这个印章(印签卡上的)是否是真的印章,银行是无法审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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