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建行共创国内银行业大额信贷崭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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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9: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谢登科) 10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共同见证下,正式签约银团贷款合作章程,此举开创了国内银行业大额信贷的崭新模式。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人说,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强强联手,签署规模化银团贷款协议,在全行系统范围内开展银团贷款合作业务,在国内银行业界尚属首次。 据介绍,银团贷款是指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基
根据合作章程,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将组成银团,对符合约定条件的项目,共同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或其它授信。双方将根据业务需要,积极接受或向市场推荐银团贷款,通过加强业务合作、信息沟通和知识交流,在银团筹组、角色安排、份额分销以及费用分配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有序竞争,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我国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两家银行负责人均表示,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能够推动国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使这一国际通行的多边贷款方式逐步成为大额信贷的主要方式。双方希望能够探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银团贷款业务合作机制,并诚挚地希望更多的银行同业加入银团贷款业务合作,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及影响力,通过各家银行的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创造和谐的金融环境。 截至2004年末,国内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8.9万亿元,其中95%以上是双边贷款,即各家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单独谈判并签订一对一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式。虽然双边贷款可以使各家银行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但在国内信用环境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多家银行各自对客户的双边贷款容易形成多头授信,借款人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同业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债能力的授信,并导致各家银行竞相通过压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本付息期限、放松担保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既不利于形成理性的信贷市场竞争环境,又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与传统的双边贷款相比,银团贷款对于解决双边贷款的缺陷具有重要的意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