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深圳小额存款收费遭疑 消费者称是歧视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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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9:53 新京报 | ||||||||||
京城工农中建四大行昨日纷纷表示,短期内并未酝酿推出这项业务 本报讯 (记者 周扬 庄士冠) 建行深圳分行先行账户小额存款收费一事日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知情人士昨日透露,此举是建行深圳分行作为建行在全国的试点先行试验,该业务很可能会在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广。而京城工农中建四大行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短期内并未酝酿推出这项业务。
中行北分卡中心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行近期没有计划推出这项收费业务。同时,即便是中行其他省分行先行尝试该业务,也不会影响到中行北分的决策。该行将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北京的市场情况来自主决定。工行北京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该行没有酝酿这项业务。建行北京分行有关人士明确表态称,目前并没有接到推出这项业务的上级通知。而农行内部有关人士认为,对账户小额存款进行收费是大势所趋,但各行的推进速度会有所不同,北京农行不会很快跟风。 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对账户的小额存款进行收费实质上是在去年以来各行纷纷对银行卡开征年费以后,对“存折”动的一次手术。去年以来,四大行纷纷对储蓄卡收取10元的管理年费,而此次则是变相地对存折收取管理费用。 日前有关报道称,建行深圳分行此项业务并不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只要由建行总行、建行深圳分行分别报中国银监会、深圳银监局“报备”即可。而中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对记者表示,目前维护银行业市场规则的是监管部门银监会,是否合规合法要由银监会最终定夺。银监会新闻处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只要银行收费遵循2003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即属合规,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人士并未说明建行深圳分行此举是否符合该管理办法。 “外资银行” 收费是普遍现象 事实上,在深圳建行开收小额存款账户管理费前,大多数外资银行都已经设定了一个存款的最低门槛。 汇丰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汇丰银行会每三个月对外汇储蓄账户进行清查,如果账户中的每日平均存款余额小于2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3个月用户需要缴纳165元人民币,即每月需缴纳55元管理费用。 而国内第一个收取小额存款账户管理费的外资银行———花旗银行,则从去年年底将原先收取管理费的存款限额由5000美元提高到了1万美元,即当月日平均余额(或等值外币)低于1万美元(不含)的用户,需要缴纳管理费50元人民币。 对此,花旗银行企业传播及公共事务的毛志华向记者表示,对小额存款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是国际惯例,提高存款限额额度并不会影响市场。而对国有银行开始征收管理费的做法,她不予置评。 “股份制银行” 不会盲目跟风 对建行在深圳试行对小额贷款进行收费并降息的做法,一家已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对股份制银行而言,目前更需要的是客户,所以股份制银行会静观其变,不会盲目跟风。 该人士告诉记者,四大国有银行现在在国内储蓄份额占到了约70%,用户的量很大,比较能够应对收费降息而产生的市场反应。但是股份制银行则不同,现在股份制银行需要的是拥有更多的客户,所以它们会看市场的反应,如果大部分都开始收费,市场反应不大,可能会跟进,但也可能采取变收费为优惠的营销策略,比如像不收银行卡的年费,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他还告诉记者,大多数银行成本都不尽相同,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保本点”,所以一旦收费,各个银行的收费限额也可能不同,并不局限于500元。但他也认为,利率降到0.01%确实太低了。 “建行深圳分行” 收费没有违规 建行深圳分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1日到6月30日,建行深圳分行开始对已有的储蓄账户进行核查统计,在这两个月的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小于500元(不含)的就被认定为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10元管理费,同时按照0.01%的年利率计息。 而对突然收费并将利息大幅降低是否合法时,建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行深圳分行是根据10月29日,央行颁布的《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和2003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制定收费和利息标准的。 他告诉记者,央行去年已经允许各银行自行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最低甚至可以为零,所以0.01%的活期利率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而收费则是根据市场来调节服务价格,也是银监会出台的暂行办法允许的。 “消费者” 收费是种歧视 得知建行深圳分行开始对小额存款的客户收费并降低利息,在深圳打工的王先生颇有些不平。他告诉记者,有许多打工者在银行存款时大多都是小额,这次深圳对小额存款收费是针对低收入的打工者,明显有歧视行为。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则认为,这里面有一些黑色真空存在。比如,2005年5月1日到6月30日这个核准期内,客户没有获得要收费的信息而使账户的余额低于500元,在7月以后,他又存入了1万元,但利息只能按照0.01%计算,是非常不公平的。而5月1日开始核准,4月30日才发布公告,也没有说明收费的具体原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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