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7月1日开始,该做法可能在全国推广
本报记者 陈琰
今年7月1日开始,建行深圳分行将对该行认定的小额活期存款客户收取每年10元的账户管理费,同时将这部分客户所享受的年利率由之前的0.72%调低至0.01%。来自建行深圳
分行的消息表示,深圳分行不过是总行在国内的一个试点,收费做法将有可能在全国推广。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建行的这一做法虽然符合法律法规,但难免存在不合理之处。
开收账户管理费
建行是第一家对小额存款收取账户管理费的中资银行。早在2003年,花旗银行就宣布对存款5000美元以下的账户每月收取6美元或50元人民币。
根据建行深圳分行4月30日在辖内100多家网点贴出的公告和该行电话银行客服人员的表述,银行将对今年5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的活期账户进行审查,并根据该行制定的一个“计算公式”对小额存款账户进行认定。这个计算公式为“存款天数×存款数额/60”,如果这一数额小于500元,那么银行将认定这个账户为小额存款账户。被认定为小额存款账户的客户将从7月1日起被收取每年10元的账户管理费,并享受0.01%的年利率。
建行深圳分行同时表示,为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银行将给予老客户一定的选择权利,即7月1日前,这部分小额存款的老客户可以到银行网点进行销户。新客户则按新规定执行。
建行方面同时强调,建行认定的“小额存款”是根据深圳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来定的。但银行提供的统计数字同时显示,在深圳563万个活期存款账户中,500元以下的账户占到了80%的比例。这也就意味,如果这400多万个活期存款账户的客户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销户,将遭遇银行的“另类”待遇。
收费合法不合理
事实上,早在银行表示要对借记卡收年费之时,社会各界就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在政府的指导下,银行有权制定自己的商业服务收费。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主体,是否收费关乎到其自身在市场上的商业形象。消费者拥有选择商业主体的权利。
建行的做法也完全是有法可依的。这些依据来自于央行2004年10月29日颁布的《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和2003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的《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自行制定和调整。而央行的《通知》则放宽了存款利率的下浮区间,表示存款利率下限最低可以为零。
尽管有据可循,但华洋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建行在执行这一做法的过程中至少存在一处瑕疵:那就是,建行自己认定的上述“计算公式”。他认为,建行单方面认定小额存款账户的做法虽然基本上符合中国现行金融体制下,大多数机构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透明”的做法,存在合法性。
但对于消费者而言,难免存在不合理之处。他建议,如果要做到完全的公平,银行就应该通过一个公开的听证程序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类似于工行当初将牡丹交通卡的成本价制定为100元这一案例,后来还是被消费者起诉,最后经与物价部门协商,将成本价重新定为30.8元。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也表示,虽然建行的这种做法算不上“霸王条款”,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主体应充分顾及自身形象。不应该单纯以“国际惯例”为幌子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
记者昨天从央行新闻宣传处有关负责人处证实,央行从来没有发布过有关大额存款和小额存款的相关认定标准。
收费可能全国推广
建行深圳分行电话银行客服人员昨天对记者表示,深圳分行此番收取账户管理费其实是总行在国内的一个试点。而深圳分行在决定收费之前也将相关的材料报经总行和当地银监局批准。这就表示,不出特别的意外,建行对小额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做法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建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昨天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现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他表示,目前北京分行还没有接到总行有关对小额存款账户收取管理费并同时降息的相关通知,下一步还有待总行安排。对于银行是否应该收费这一问题,北京分行不持任何观点。
而建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近日也对当地媒体表示,尽管还没有接到总行下发的类似通知,但由于有法可依,银行对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管理费和降息恐怕是迟早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