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上海建立逃废银行债务企业黑名单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2:3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韩圣海 发自上海

  昨天(8日),从上海市银行业协会(原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获悉,上海银行业已经通过上海市银行业协会建立了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逃废债务企业进行内部通报,共同约束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经营者。

  上海市银行业协会新任秘书长邱镕炯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制度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目前已经出台了维护会员行权益的多项‘黑名单’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银行业的合法权益,保护金融债权,规范社会信用秩序。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将通过各个会员单位递交的资料来建立,然后由上海市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共享,对逃废债企业进行共同抵制,如不开新户、停止授信、不给予新增贷款等。”

  邱镕炯说,逃废金融债务是金融运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逃废债“黑名单”制度还仅限于上海银行业内部通报,但不排除日后由相关监管部门对恶意逃废债企业进行公告的可能性。从已有逃废债企业“黑名单”来看,银行逃废债企业有各种不同类型,有生产性企业,也有服务型企业,有国有企业,也有私人企业。对银行而言,企业贷款目前仍然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的信用风险仍然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据悉,上海市银行业协会曾对逃废债务行为给予了具体界定,如合并后企业不承担被合并方金融债务的、企业未按债权银行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而擅自实施分立行为的、分立后的企业未按照与债权银行所达成的协议履行债务等都属于逃废债务行为。

  人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近日也表示,人行上海分行将支持上海市银行业协会建立逃废债“黑名单”制度,配合政府司法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共同制裁恶意逃废债企业和经营者,加大对逃废债企业的惩罚力度,切实解决诉讼执行难等问题。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