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系统联网监控个人房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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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0:55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电 (陆锐 容安才) 从今年3月起,北京部分银行开始尝试系统联网以监控个人房贷,对未还清首套房贷的二次房贷严格执行基准利率,年限将减少5年-10年。北京各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都将纳入联网范围之内,并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 到目前为止,处于联网试运行阶段的银行包括除民生银行之外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
联网之后申请个人房贷的客户,如果被查明在联网系统内的任何一家银行曾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且房款尚未还清,再次接受申请的银行方则将根据其具体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综合贡献等情况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同时严格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在部分银行获批的贷款年限也将相应减少5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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